关于2019年国家森林城市拟批准名单的公示
来源:承德市林业和草原局2019-10-22 13:54浏览次数:

关于2019年国家森林城市拟批准名单的公示

来源:中国林业网

  根据《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LY/T2004—2012》等相关文件要求,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拟批准28个城市为国家森林城市,现将拟批准的2019年国家森林城市名单予以公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为2019年10月21日—2019年10月25日。如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信函、邮件、电话等方式从公示之日起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生态保护修复司反映。

  联系电话:010-84238504
  电子邮箱:slcsc8504@126.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8号
  邮政编码:100714

  敬告公众和相关单位,本项工作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生态保护修复司专门负责,未授权任何组织、单位和个人承办与此有关的任何事宜,不收取任何费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生态保护修复司
2019年10月21日

 

 
2019年国家森林城市拟批准名单

 

  北京市延庆区,河北省唐山市、保定市和廊坊市,吉林省敦化市,江苏省盐城市,浙江省东阳市和永康市,安徽省马鞍山市、淮北市和宿州市,福建省南平市、宁德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山东省胶州市,河南省安阳市和信阳市,湖北省荆州市和恩施市,广东省汕头市和梅州市,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四川省眉山市,云南省曲靖市和景洪市,陕西省榆林市、汉中市和商洛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