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林业和草原局
关于已完成自然保护地遥感监测点位
问题整改的公示
2022年度,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下发遥感监测点位,经核查有3处点位属于违法违规问题,现已完成整改,参照《河北省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实施细则》有关要求,拟按程序销号,现将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反馈。公示期为:2025年3月12日至2025年3月18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314—2050245。
电子邮箱:lcjbhdk@chengde.gov.cn。
问题整改情况表(一)
整改问题 | 上板城热电厂配套管网工程,未办理湿地公园相关手续。 |
整改目标 | 消除该项目违法违规状态。 |
整改措施 | 完善相关手续。 |
整改完成情况 | 承德高新区生态环境部门对该项目有关情况进行了专题研究,认为该项目履行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及专项评价报告,对生态环境未产生影响,不予立案处罚。承德高新区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出具了同意该项目保留在湿地公园范围内的相关意见。 |
整改结论 | 已完成。 |
问题整改情况表(二)
整改问题 | 大桥施工伸缩式钢筋加工房。未办理湿地公园相关手续。 |
整改目标 | 恢复原状。 |
整改措施 | 拆除钢筋加工房。 |
整改完成情况 | 已拆除拆除钢筋加工房,恢复原状。 |
整改结论 | 已将大桥施工伸缩式钢筋加工房拆除完毕(项目部也已拆除),已恢复原状。 |
问题整改情况表(三)
整改问题 | 承德高新区高铁商圈整体提升项目,为线性桥梁工程,未办理湿地公园相关手续。 |
整改目标 | 消除该项目违法违规状态。 |
整改措施 | 完善相关手续。 |
整改完成情况 | 承德高新区生态环境部门对该项目有关情况进行了专题研究,认为该项目履行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及专项评价报告,对生态环境未产生影响,不予立案处罚。承德高新区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出具了同意该项目保留在湿地公园范围内的相关意见。 |
整改结论 | 已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