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及下属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来源:承德市林业和草原局2025-06-17 15:13浏览次数:
承德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及下属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
|
|
|
|
|
|
|
|
|
|
|
序号 | 部门名称 | 收费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收费项目 | 收费性质 | 服务内容或涉及事项 | 收费标准 | 标准制定方式及部门 | 政策依据 | 备注 |
1 | 承德市林业和草原局 | 本级 | 政府部门 | 森林植被恢复费 | 政府性基金 | 国家和省级公益林林地、城市规划区的林地、城市规划区外的林地。 | (一)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含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竹林地、苗圃地,每平方米10元;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每平方米6元;宜林地,每平方米3元。(二)国家和省级公益林林地,按照第(一)款规定征收标准2倍征收。(三)城市规划区的林地,按照第(一)、(二)款规定征收标准2倍征收。(四)城市规划区外的林地,按占用征收林地建设项目性质 实行不同征收标准。属于公共基础设施、公共事业和国防建设项 目的,按照第(一)、(二)款规定征收标准征收;属于经营性建 设项目的,按照第(一)、(二)款规定征收标准2倍征收。 | 政府制定:财政部和国家林业局 | 财税〔2015〕122号,冀财税[2016]25号 | 由税务部门征收 |
2 | 承德市林业和草原局 | 本级 | 政府部门 | 草原植被恢复费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凡在我省境内进行矿藏勘查开采和工程建设征用或使用草原 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因工程建设、勘查、旅游等活动需要临时占 用草原且未履行恢复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 草原植被恢复费收费标准为一次性缴纳,我省草原植被恢复费收费标准为1900元/亩。 | 政府制定: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 | 冀发改公价〔2020〕892号 | 由税务部门征收 |